保證暨智慧財產條款
甲方為 廣告需求方
乙方為 數匯智控有限公司
1.所有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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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一方因本專案往來目的而創作、開發等之智慧財產權(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)及其衍生權利,歸屬於乙方及統一超商所有;而甲方同意於正式委刊前(以簽署日為準)不得先申請專利權、商標權等其他智慧財產權且應盡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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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於廣告刊登結案信件中提供,乙方製作之相關圖文檔案。請甲方知悉相關 成功案例條款。
2.無廣告不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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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保證載明於銷售方案原價等内容屬實,可銷售數量確實能提供,無任何廣告不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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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應確保商品於本開店系統販售之合法性,及其使用、刊登於本開店系統上之商品、名稱、 價格、標示、數量、尺寸等商品資料均為正確無誤,且符合本開店系統當地法令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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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之商品說明,不得不當宣稱療效。
3.無差別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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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保證供貨予乙方的內容條件不得劣於甲方供貨予其他通路,且對乙方消費者妥善提供服務且無任何差別待遇。
4.無侵害智慧財產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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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應確保其廣告曝光之商品(或服務)及文字、圖片、商標等内容均符合著作權法、商標法、公平交易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醫療法等相關法律,均取得曝光地區之合法授權使用,無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。甲方保證授權乙方及統一超商能使用其商品(或服務)之文字、圖片、商標等内容,無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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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提供之商品(或服務) 及文字、圖片、商標等內容如有違法、違反公序良俗、違反乙方廣告刊登政策或侵權之虞時,乙方得停止銷售,拒絕、移除或停止刊登該商品(或服務)之相關內容。
5.協調及損害賠償責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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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於本曝光管道上廣告之商品(或服務)、進行之任何行銷、促銷活動,如因此產生任何爭議、糾紛、損害,或其他合法權利人主張侵權、賠償或訴訟時, 均應由甲方負責與消費者、供應商、政府機關或其他合法權利人進行協調、妥適處理, 並負擔相關賠償責任,與乙方無涉。若因此造成乙方之損失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 、律師費用),甲方亦應賠償。
6.消費爭議之處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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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甲方所提供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消費爭議,甲方應配合乙方處理至與消費者達成協議止,其爭議款項於與消費者達成協議後由甲方負責。如遇有消費者爭議時,甲方應信任乙方將考量相關法律規定、雙方利益及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做最佳平衡處理及決定。
7.禁止刊登之產品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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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止販售之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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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及外觀印有菸品品牌之商品、酒類、色情或暴力出版品、電腦軟體、活體動物、藥品、毒品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品、有度數的眼鏡、醫療器材、保育動物及海洋哺乳類動物產製品、贓物、武器彈藥、包括刀械、槍枝、人體器官、警用物品、有價證券:如股票 彩券、情趣用品、流通貨幣、二手內褲 / 絲襪、禁止轉讓之權利證明文件,如會員證、剪標品、政府核發之證件、證照或執照、統一發票、行銷名單及相關蒐集或發信之工具、權利車、煙火、炮竹、桶裝瓦斯、嬰兒配方食品與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、他人用品、專用垃圾袋、開鎖器具、農藥、黃牛票-高於票面價格的運輸交通、遊樂,其他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票券禁止販售之商品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權利之侵權物品。